马来西亚分层管理法令2013总览
根据官方统计,近几年来在马来西亚投资高楼产业的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有明显上升的趋势。普遍上在马来西亚大多数的高楼产业(例如公寓,组屋,店寓等)都属于分层地契产业。这些分层地契产业的共同财产(例如共同走道,泳池,电梯等共同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修,都由马来西亚分层管理法令2013(“该法令”)管制。因此业主尤其是外国投资者应该提高对该法令的基本认知和警觉性,以确保自身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在该法令下,每个分层式的发展项目将由在该法令下自动构成一个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所有业主都属管理机构的会员,而每个管理机构都由一个3~14位业主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运行,并依据该法令的条规管理和维修该发展项目的共同财产。业主则必须每月缴付管理费以维持管理机构的正常运作。
管理机构必须遵守及履行该法令阐明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共同财产的维修和保养等等。在指定的情况下,任何越权或违反该法令的行为将导致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承担个人法律责任。一但罪成,将有可能被判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施。
管理机构的其中一项职责就是每年召开常年大会,探讨并对关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维修的提案进行决议,包括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业主必须认知,无论出席以否,常年大会通过的决议将被执行并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性。因此对身处国外或无法参与常年大会的业主,可以考虑委任代理代劳出席常年大会并对决议作出投票,传达自身意愿。
该法令也制定了一套新附例,列出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和关于维护生活环境的基本条规,包括违规责任和装修管制等。这套新附例不能被管理机构修改,但管理机构有权在常年大会上,通过决议制定额外条规,但该额外条规必须与新附例阐明的条规一致。业主因向管理机构要求一份新附例和额外条规阅览,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违规刑罚。
除此之外,该法令也设立了分层管理审裁庭,专门处理管理机构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分层管理审裁庭以指定格式和费用提交投诉。由于该机构的专门化,通常提交的投诉都能在短时间内被妥善处理,因此对国外业主尤为合适。管理审裁庭的权限和裁判权相当广, 且判决对双方都具约束性。然而,不满方仍可向马来西亚法庭做出上诉。
该法令是一个相当完整且多方面的法令,对分层地契产业的管理和维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从而帮助产业的保值和增值, 确保业主的利益。